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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18-03-08 16:31:53

购买危险化学品严格遵照国家限制性规定,未经审批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为中心老师了解危化学品购买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二、购买危化学品必须通过信阳市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学校及公安部门备案。购买审批流程如下:

1.申购人第一次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时需向学校提交申请,在“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内登记个人信息。

2.申购人须填写《购买危险化学品承诺书》和《易制爆化学品合法使用说明》。合法使用说明由所在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院级单位公章后方可签订购买合同。

3.所在单位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上提交购买申请。申购人在5日内将备案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校、街道派出所、区公安分局三方备案。

4.获得批准后,供货商按合同将相应化学品送到单位指定的危化品中转库房,申购人负责按照合同对易制爆化学品进行验收,填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