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校友信息,为学校更名工作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现需对我校政府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的校友信息进行进一步统计。
一、统计对象
政府机关校友信息的统计对象包括:中央、省、市、县(区)职级在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的校友。
高校和科研院所校友信息统计对象包括:职称为教授、研究员和担任所在单位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中心主任、副主任,所长、副所长等)的校友。
二、统计要求
(1)对已统计到的政府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的校友信息进行核查、校正和补充;
(2)统计遗漏的政府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的校友信息。
(3)请各学院于3月19日前将核查和统计情况发送邮箱xy6391916@126.com。